甕安:推行不予許可報備制 規范審批否決權
2025年11月20日14:22 |
“不予許可”不能隨便說,必須先報備!甕安縣在10月推行《行政審批不予許可報備制度》,要求所有不予許可決定必須事先報備、規范說明。
“過去,行政審批中的不予許可決定存在一定隨意性,讓企業和群眾常感‘碰釘子’‘跑斷腿’?!碑Y安縣政務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說,為解決這一痛點,甕安縣制定《行政審批不予許可報備制度》,確立“報備在前、決定在后”原則,將監督關口前置。
制度明確了清晰的報備流程:經辦人擬稿→部門首席代表審核→政務服務中心備案→最終作出決定。任何一個“不”字都必須走過這個完整流程,確保每個不予許可決定都理由充分、于法有據。
為確保制度落地見效,縣政務服務中心進行實時監測、定期通報。對違反程序、隨意否決并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,將作為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置,形成強大問責威懾,讓審批部門不敢“任性”。
此項制度實施首月,全縣12件不予許可決定已實現100%報備、100%規范說明。(甕安縣人民政府網)
(責編:李麗萍、陳康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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